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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初期,面对当时的国际国内环境,为了早日实现国家富强和民族兴旺发达,国家开始实施赶超型发展战略,即优无发展工业。国家要实行工业化优先发展战略,所需资金只能来自于农业剩余,农民需要为国家的工业化做出贡献。为了加速农业发展,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国家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号召。1956年一届人大第三次会议通过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就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奋斗目标。在这次会议上,邓颖超在讲话中指出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草案)“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法规。此后,在党中央的文件及党和国家领导人的讲话中多次提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1955年底,毛泽东同志组织起草《一九五六年到一九六七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随着人民公社化的不断加速,《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被宣传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伟大纲领,社会主义新农村在一些讲话中被具体化和详细化。1959年9月,廖鲁言在《十年来农业战线的光辉成就》一文中指出:“随着国家工业化的迅速发展,工业对农业的技术支援毫无疑问将不断地扩大……几亿农民的物质生活水平和文化生活水平,也将在生产高度发展的基础上,达到世界最先进的水平。这就是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光明前景。”1959年10月,人民日报发表邓子恢文章《中国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文章说:“党中央根据毛泽东同志的建议,适时地提出‘全国农业发展纲要’,描绘出一幅光明灿烂的前景,通过展开全民讨论,给广大农民以深刻的前途教育,这实际上是一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全民大动员。”同时,党又“在农村中广泛地进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前途教育”。1960年4月6日到10日,谭震林副总理在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作了《为提前实现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而奋斗》的报告。报告指出:“事实完全证明,这个纲要(全国农业发展纲要)是一个群众性的纲领,它能够调动最广大群众的积极性来发展我国的农业,建设我国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大会通过了关于为提前实现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而奋斗的决议。决议指出:“中共中央制订的一九五六年到一九六七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是高速度发展我国社会主义农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伟大纲领。提前实现全国农业发展纲要,对于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继续跃进具有极其重大的意义。”会议号召全国人民为提前实现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而奋斗。
这一时期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首先,新农村建设是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目标相联系并成为其一部分。1954年,周恩来总理在一届全国人大会议所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就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工业、现代化农业、现代化国防和现代化科学技术的“四个现代化”目标。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农业现代化的具体化并是其重要组成部分。作为新农村建设宏伟纲领的全国农业发展纲要,制定了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开展农村文化、教育、卫生等各方面建设的规划,它向全国农民和全国人民指出了改变我国农村面貌的伟大目标。
其实,涌现出了一批新农村建设的带头人和模范代表。当时,国家把社会主义新农村描绘成了一幅宏伟的蓝图,并进行具体化,使得广大农民群众和基层干部都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充满美好的向往,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都表现了高度的热情,大家都普遍期待着有一天能够实现“楼上楼下、电灯电话”,期待着有一天能够真正实现农村和农业的现代化。正是由于全国上下形成一股积极开展新农村建设热潮,因而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涌现了以大寨为代表的一批典型。大寨陈永贵、“江南大寨”吴仁宝、“牧区大寨”宝日勒岱,上山下乡知识青年邢燕子、吕玉兰、侯隽等为代表的亿万“社会主义新农民”联系在一起,他们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榜样。
其三,农业和农村得到一定的发展,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一定的改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加快农业发展,为此,国家提出了水利化、机械化、良种化、化学化等措施,毛泽东还提出了“水利是农业的命脉”,“农业的根本出路在于机械化”以及农业“八字宪法”等思想,并在全国大修水利,兴建了很多水库和灌溉工程,这些工程很多到现在仍然在发挥着作用。在新农村建设中,中央十分重视农村公共事业,重视农村环境和农民健康,逐步建立了包括劳动保险、困难补助、生活补贴、社会救济和农村“五保”供养制度,1958年以后在人民公社建立了敬老院、合作医疗、赤脚医生等简易的社会保障组织,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
其四,弘扬了艰苦奋斗的精神。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给我们开辟了一条到达理想境界的道路,而理想境界的实现还要靠我们的辛勤劳动。在当时的国情环境下,农业要为工业做贡献,农村要为城市做贡献,因此,农村的发展缺乏外部资源,必须依靠艰苦奋斗精神自我创业。在新农村建设中,一些地方发扬吃苦耐劳、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拼搏精神,顽强地同自然作斗争,实行山、水、田、林综合治理,加强农田基本建设,改变恶劣生产条件的做法,把不利条件改变成了有利条件,迅速地发展了生产,改善了人民生活。像大寨、华西村、山东的下丁家大队、广东的芙蓉大队、河北的南滚龙沟大队、江苏的新五大队、江西的大桥大队、内蒙古的当铺地大队、青海的小高陵大队和河南的林县,以及位于高寒地区西藏的朗生互助组,等等。都克服了重重困难,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改善了自己的生产生产条件。
这一时期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也有需要汲取的经验和教训: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一种动员手段,其目的是要求农业支持工业、农村支持城市,城乡差别越来越大,对农村建设很少投入,地方和农民没有资金投入到新农村中去。再者,在新农村建设中强化意识形态,把阶级斗争扩大化,把大寨经验教条化,把阶级斗争扩大化,把大寨经验教条化,抹煞了区域差别和自然条件差别,因此,不可能真正建成社会主义新农村。
这一时期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探索性的,既有必须坚持的方向、值得肯定的精神,也有不切实际、应该引以为戒的问题。实事求是地评价它,既为我们指明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历程中农村发展的方向和目标,也为新时期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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